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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日期:2017/4/9  阅读次数: 2301  来源: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  
 
 

沈佩杰律师

2017年3月22日,百度公司爆出“有人雇佣大量黑客窃取百度自动驾驶技术”,促使百度公司不得不强化了自己的安全团队。百度自动驾驶技术作为一项未来科技的核心技术,属于百度公司的商业秘密。当一家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其核心的竞争力之一在于其商业秘密。

所谓企业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种类包括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作为核心竞争力之一,企业应当采取一切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笔者通过自身的工作经验,总结出如下保护方法。

一、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的软硬件平台。由于现在公司大量使用电脑等设备处理相关事务,员工又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摄像功能的设备,商业秘密非常容易泄露。所以笔者建议为了保护商业秘密,必须配备一整套的硬件设备。首先对于公司的电脑,应当安装保密软件,限制电脑文件传输功能,限制相关软件运行,所有文件通过系统发送均是有发送记录,对外发送必须要解密,只有特定人员才具有解密权限。同时对于纸质文件,必须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划定特定区域限制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使用。比如可口可乐公司对于可乐配方的保护非常严格,配方锁入防卫森严的保险柜内,世界上仅有三个人能够接触到可乐的配方。上面案例我们也看到了,百度公司遭遇黑客窃取机密,所以特定的公司还需要建立较为稳固的网络防御体系。

二、建立商业秘密成果分解和转化机制。公司开发的技术应当进行严格分类,有些技术可以进行著作权登记或者申请专利等形式进行转化,将商业秘密转化为著作权或者专利权进行保护,防止他人窃取商业秘密后抢先申请,这样就减轻了商业秘密保护的压力,同时将商业秘密的价值完全得以实现。当然著作权和专利权等保护均是存在期限的,这也是为什么一些企业宁愿放弃申请的原因。

三、建立和完善保护商业秘密人事管理法律体系。所有的商业秘密都是需要人员来开发、保护和使用的,所以人员管理法律体系非常重要。

1、企业可以与职工签订保密合同保护商业秘密。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聘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者技术保密协议中,与相关人员订立保密合同。利用合同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因为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时,由于用人单位手中有一份与被告签署的保密合同,合同已载明了商业秘密的名称、范围及其他条款,用人单位在诉讼中仅凭合同本身就能够证明被告已经知道特定的信息是原告的商业秘密,并且承诺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从而使用人单位的举证工作变得相对容易,胜诉的可能性随之增大。

2、企业可以采取经济手段保护商业秘密。一是以优厚的待遇来保护商业秘密。即对接触、使用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较优厚的工资、奖金、津贴待遇,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一旦享受特殊津贴,则应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二是以劳动合同长期化来保护商业秘密。在职员流动比较普遍的今天,这一方法更具有重要作用。劳动合同长期化,可以使关键岗位(接触、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由于收益长期性的预期而留在岗位上。三是以股权激励形式来保护商业秘密。即允许商业秘密的发明人,接触、掌握商业秘密的人拥有部分股权,成为企业的股东,使之与企业形成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日本许多中小企业对掌握和从事关键技术和工艺的职工,往往终身雇佣,或直接吸纳为企业的股东,其用意是既防止人才流失,又防止商业秘密外泄。我国某些高新技术企业已开始了这方面尝试。

3、通过竞业限制协议的形式防止离职员工泄密。竞业限制协议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劳动者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用人单位在此期间支付一定补偿的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时间不得超过两年,一般情况下,企业在两年时间内商业秘密就可以进行转化和升级,这样就避免了商业秘密的泄露。为了保护员工的利益,各省对于竞业限制金的约定一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例如《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第十五条: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标准由权利人与相关人员协商确定。没有确定的,年度补偿费按合同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该相关人员从权利人处所获得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计算。

总之,上述方法能够较为有效保护商业秘密的方法。当然方法有很多,笔者所列的有些措施需要细化方能实施。希望能够帮助广大企业,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在企业竞争大潮中把握住自身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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