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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商网站主播侵权之法律分析 
 日期:2020/4/10  阅读次数: 3246  来源:李彩竹  
 
 
事件的起因是在2020年3月24日,某电商网站主播在其直播间出售与某品牌款式、设计外观几乎一致的外套。而某品牌称作为小店,维权失败,故发文声讨之。2020年3月25日,该主播在其直播间,公开道歉并承诺,在其直播间买了衣服的主播的女人们,可以退款不退货,并免费赠送一件主播其他的衣服,但对某品牌的损失只字未提。这件事到此为止了吗?律师对此并不认可,就该电商网站主播、该品牌、该电商网站淡薄法律意识深深担忧。现就三方之权利与责任分析如下:


该电商网站主播很明显侵犯了某品牌的著作权,仅把粉丝安抚好,道歉就可以了吗?送上宋小宝的名言,“海燕,你可长点心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该主播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下一步,该主播应当联系某店铺,达成一致,赔偿其损失。
以后,主播如果觉得某东西不错,很想帮忙卖一下,可以找到著作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就可以高枕无忧,想在直播间卖啥就卖啥了。


该品牌声称维权失败, 律师觉得其应该是不懂维权。在被侵权如此明显的情况下,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虽然该主播把钱退了,但是该品牌是不是可以计算出自己的损失呢?

以上有法可依的情况下,依旧说维权失败,应该是该品牌没有找到正确的维权途径吧!



该电商网站的责任在于,未尽审查义务,构成帮助侵权,但如品牌投诉,该电商网站存在明知或应知侵权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形,应当构成帮助侵权,也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总结,电商网站主播的侵权道歉没抓重点,品牌维权没找对途径,电商网站审核未尽责,三方法律意识不强,处理措施欠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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